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现开始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项目选拔,现将项目情况公布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
硕士研究生:10人,博士研究生:2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30个月(英语授课)
(2)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英语授课)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受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教育人员,有匈语基础的申请者优先,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12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博士研究生:不限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130 欧元/月,博士研究生前两年为 450 欧元/月,后两年为 580 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补贴(本科生 200 美元/月、硕士/博士研究生暂无奖学金补贴)。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博士研究生:硕士应届毕业生
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2018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
申请条件。
2.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
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 ( 相 关 要 求 请 登 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陆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 A1至 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 B2 级,其对应 iBT 托福成绩为 90 分,PBT 托福成绩为 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 5.0 分。硕/博士研究生不允许申请匈语授课课程。
3.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课程设置、留学身份、留学期限、授课语言及语言
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陆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申请人在匈高校注册时应年满 18 岁(2000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
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三、报名方式
1、校内报名材料
本科应届毕业生需提交《9778818威尼斯学生海外学习经历项目申请表》、在读证明、成绩单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交至本科生院盛老师(明德楼B111室),青岛校区本科应届毕业生学生需将所有报名材料在截止日期前扫描发送至jlk@sdu.edu.cn,邮件题目为“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学院名称-学生姓名”
硕博生需由各培养单位将推荐人选名单以及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9778818威尼斯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一并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明德楼B317),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校内报名截止时间:2018月1月29日(周一)上午11:30
3、在线报名:被推荐人通过校内初审后将会收到邮件或电话通知,并请于2018年1月25日-2月16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应在2018 年 2 月 16 日前登陆匈方网站apply.stipendiumhungaricum.hu 进行报名,在网报时填写 3 个不同的 study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
4、在线报名材料:
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②《匈牙利奖学金申请表》(须登录匈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并签名)
③英文个人简历(须使用 Europass Format,可于匈网报系统下载)
④Motivation Letter (不少于 1 页,字体使用“Times New Roman”,字号 12 号)
⑤在读证明
⑥成绩单复印件(除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高中阶段成绩单外,其他身份的申请人
均提供本科及以上成绩单)
⑦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⑧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⑨经公证的中英/匈语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经公证的中
英/匈语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⑩学习计划(仅限博士研究生申请人,不少于 2 页,字体使用“Times New Roman”,
字号 12 号)
⑪两封中英文专家推荐信(仅限申请博士研究生申请人)
⑫高考成绩单/国内大学录取通知书(仅限应届高中毕业生)
⑬国内大学保留入学资格证明或休学证明(仅限应届高中毕业生申请人)
请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操作,并将材料③-⑪扫描上传至信息平
台。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材料⑦、⑨、⑫、⑬的申请人须于 2018 年 7 月 15 日前将材
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联系人邮箱。
zjli@csc.edu.cn,yangye@csc.edu.cn
5、通过校内审核的硕博生在线报名完成后,于3月4日之前,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及《单位推荐意见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明德楼B317)
五、评审、录取办法
由我校推荐学生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向匈方提交评审合格的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所有留学候选人须于 2018 年 7 月 15 日前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发至以下联系人邮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其他项目相关信息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610035-2018匈牙利互换.pdf
六、咨询
国际事务部88365337
本科生院jlk@sdu.edu.cn
研究生院 pyb@sdu.edu.cn
国际事务部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25日